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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贷新规:月供不能超过收入一半面临执行尴尬?
编辑:方城楼市网   2005年12月17日11:47   来源:楼市网  
“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,应控制在50%以下,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,应控制在55%以下”,中国银监会公布并开始实施的《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对此作出明确规定。这就意味着,准备贷款买房的你,如果月收入5000元,每月还款就不能超过2500元;如果你同时要还多种贷款,每月还款总额不能超过2750元。 

  面临执行尴尬? 

  因首次严格规定“申请贷款的月供不能超过个人收入的一半”,《指引》在公众中,尤其是在有买房计划的市民中引起相当大的争议。就此,市内金融界人士一分为二地跟记者分析了《指引》可能面临的尴尬。 

  招商银行消费信贷科相关负责人坦言,《指引》不具强制性,而只是从控制风险的角度,对房地产开发贷款、土地储备贷款、个人住房贷款等多种金融业务提出较全面的指导性意见。 

  另一个尴尬是:究竟靠什么来证明个人收入呢?工商银行一位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的处长直言,现在银行收到的个人收入证明,一般都是个人开好,找单位盖个章;有些职业的灰色收入,更是只有本人才知道。建设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则分析说,据他多年经验的不完全统计,现在重庆人办房贷,月供一般不超过其月收入的35%,因此50%的“上限”规定显得有些隔靴搔痒。 

  已购房者不受影响 

  《指引》主要控制的环节是借款,而不是还款,所以,已购房者的还款不会受政策的影响。 

  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理财师认为,该规定控制月房产支出额的根本目的,是为了控制贷款总额。例如,此前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(或家庭),可以向银行申请45万元还款期为20年的贷款,每月还款额在3000元左右;政策实施后,每月最高还款额只能是2500元;在还款期同样为20年的条件下,你能申请到的贷款数额就要相应减少。 

  至于借款后,老百姓想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还款,银行是不加以干预的。因为从控制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的角度出发,客户能多还贷或提前还贷,是有利于降低银行不良资产的。 

  考验开发商资金实力 

  对于开发商来说,这一新规会带来哪些影响呢?南方集团副总邱朝礼说:“这只是换了一个形式,把以前的政策集中一下,强化一下,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新东西。” 房产业内人士认为,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,到现在的正式稿,市场已经过了一段适应期,所以说,该政策目前对开发商没有带来什么特别的冲击力。 

  领域机构总裁樊华自始至终关注这一政策的变化。他说,就目前来说,新规定必然对重庆楼市影响当然有,但不是很大。新规对消费者和开发商的门槛都提高了,但对开发商的资金要求相对更大一点。首先不让承建商垫资,这对开发商就是一个大的考验。他同时担忧,该政策具体操作起来有难度。比如对消费者和承建商进行资产评估,操作到位就很不容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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